2)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钢丝(中之下)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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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,请仙子赐。

  曰,其民者,以蝗之为美食也,其肉也嫩,其味也鲜,若佐以饲之禽畜,尤胜于饲之于米粮哉。之于蝗虽众者,犹不足以为害哉。

  仙子何如言!

  汝又痴,大食立国几唐同载也,唐今何在?五代已更,大食仍立于西方哉!汝君若不敬正神,不敬于民,而敬于魅神者,敬于蝗者,吾为汝国恐也!

  语罢瞬失。

  吾亦醒,夜白风清,月渐西斜,落叶萧萧,清空余里,恍若余香犹存,然吾冷汗涔涔,茫然不觉也。

  一气呵成将它写完,并没有立即送到京城,而是喊来了肖伯,对他说道:“肖伯,你去替我办两件事。”

  “大郎,请吩咐。”

  郑朗此时十六岁了,连老肖也渐渐将称呼从小郎改成了大郎。

  “你在后面率人多盖一些鸡棚子,里面放上石灰,然后向乡里多收一些小鸡子过来饲养,价格贵一点问题不大。”

  放石灰是简单的防止鸡瘟措施,收小鸡子,也不是谋利的,仅是做一个表率,否则他说,若有祸,朗请当之。请问你一个小举子,有什么资格当之?不能言,但我能行。

  肖伯不知道他的用意,自家小主人要做,不管对不对,不就是花一些小钱嘛,现在的郑家也不是过去的郑家,每月收益就达到了一千缗钱以上,不用在意。

  说道:“喏。”

  可接下来郑朗一句话让他有些毛骨悚然了,郑朗说道:“你对乡亲们说,我将会收购蝗虫,凡将蝗虫捉来的,我会按二十文钱一斤的价格收购。”

  “大郎,你要做什么?”肖伯吓住了。

  “听我的话没有错。”

  “不可啊,几个娘娘不同意。”

  别说朝堂,就是家里也没有人会答应。

  但郑朗想到了一条办法,将四儿喊来,说:“四儿,你回家去一趟,让你家人替我办一件事。”

  “好啊。”

  郑朗说完,四儿也犹豫不决了。

  “你答应,我就让你替我生几个乖儿子,不答应,我就不让你生。”

  这都是什么……但实际就是这样,思想观念很难转变。

  “大郎,你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

  “以后你就知道了。”

  四儿不情不愿的回到娘家,四儿的娘家人也不乐意,可四儿很委屈的说若不答应,自家小郎以后不与自己同房。一家人无奈了,本来以后注定是小妾的位置,只有有了孩子后,在郑家才能有地位保障。为了自家女儿,只好受着。一边焚香祈祷神灵恕罪,一边盖小鸡棚子,然后放出风声收购蝗虫。

  这玩意儿很小,一斤要称很多的。不过现在蝗虫多,捉一捉,一天捉一个三四斤的不成问题。换成了粮食,那就是近一斗粮了。一开始没有人敢捉,但有人因为家中贫困,逼得无奈,只好一边跪头烧香,一边到田间去捉。有人开了头,更多的人加入进去。

  用这些蝗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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