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四百十章 国书的背后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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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夸大了些,还是一个不错的官员。

  郑朗略略有些偏见,一是站在赵祯的角度考虑,对包拯找张贵妃的麻烦有些不爽,二是六河塔事件事包拯表现让郑朗失望,与民间传说太不相符。

  他在钻了牛角尖,将传说的事,当作真事要求一个大臣。

  调到京城,因为品姓高洁,做了监察御史。

  京城言官的最基层官员,没有人在意。

  大事件开始。

  这一年中有半年风光是属于富弼的。

  历尽千辛万苦,将和议搭成。契丹表示尊重,派了更高级的官员,枢密副使保大节度使耶律仁先代替萧特默与刘六符一道来到京城。

  呈上国书。

  重熙十一年,岁欠壬午,八月壬申朔,二十九庚子,递大契丹皇帝谨致书于兄大宋皇帝阙下,来书去:谨按景德元年十二月七曰,章对皇帝与昭圣皇帝誓曰,共遵成约,虔守欢盟,以风土之仪物,供军旅之费用,每岁以绢二十万匹,钱一十万两,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,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。沿边州军各守边疆界,两地人户不得交侵,或有盗贼逋逃,彼此勿令停匿。至于陇亩稼穑,南北勿纵搔扰。所有两朝城池,并各依旧存守,淘壕完葺,一切如常,即不得创筑城隍,并决河道。誓书之外,一无所求,各务协心,庶同悠久。自此保安黎庶,谨守封疆,质于天地神祗,告于宗庙社稷,子孙共守,传之无穷,人渝此盟,不克享国,昭昭天鉴,当共殛之。昭圣皇帝复答云:孤虽不才,敢遵此约,谨当告于天地,誓之子孙,神明具知,呜呼,此盟可改,后嗣何述!

  穷以两朝修睦,三纪于兹,边鄙用事,干戈载偃,追怀先约,炳若曰星,今绵禩已深,敦好如故,如关南县邑,本朝传守,惧难依从,别纳金币之仪,用代赋税之物,每年增绢一十万匹,银一十万两,搬至雄州白沟交割。两界溏淀,已前开畎者,并依旧例,自今已后,不得添展,其见堤堰水口,逐时决泄壅塞,量差兵夫,取便修叠疏导,非时霖潦,别至大段涨溢,并不在关报之限。南朝河北沿边州、军,北朝自古北口以南沿边军民,除见管数目,依常教阅,无故不得大段添屯兵马。如有事故添屯,即令逐州、军移牒关报,两界所属之处,其自来乘例更替,及本路移易,并不在关报之限。两界逃走作过诸色人,并依先朝誓书外,更不得似目前停留容纵。恭惟二圣威灵在天,顾兹纂承,各当遵奉,共循大体,无介小嫌。且夫守约为信,善邻为义,二者缺一,罔以守国。皇天厚地,实闻此盟,文藏宗庙,副在有司,余并依景德、统和两朝誓书。顾惟不德,必敦大信,苟有食言,必如前誓。

  当年签订的那个盟约对两国有好处,不过呢,关南十县俺们契丹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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