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一十五章 林旭提亲_穿进年代文:媳妇点外卖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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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挂不住,脸上是楚楚可怜的无辜,“林知青这样说不好吧,大家来这都是为了祖国建设,心里哪装得下别的?”

  林旭放下碗筷,擦擦嘴,皮笑肉不笑的回道,“没错,我说的就是你,前两天我亲眼看到你跟周知青一起在小树林散步。”陈桂芳一下子蒙了,她眼神不可置信的看向黄淑凤,她不是说不喜欢周正南吗?她说她在家乡有个未婚夫,两人约定好等她回城就结婚的。

  谢繁星又看一出大戏,放下碗筷拿起锄头追上林旭的脚步。

  “你到底怎么打算的?不会还在打小羡的主意吧?”

  是的,在一个冬天一起聊八卦一起嗑瓜子一起喝奶茶的经历后,谢繁星给自己的好友取了个昵称,只有她能称呼的昵称,小羡。

  林旭心情不顺,语气自然也不太好,“谁的软饭不是吃。”

  谢繁星:可你吃不上沈羡的软饭啊!

  她又不瞎,当然看得出沈羡跟那个楚盐的关系很不一般,而且还被莫名其妙针对过几次。

  “你不会真的只为了占便宜才去招惹人家小姑娘吧?”谢繁星眼神里带着杀气,他要回答是,就让小羡打断他的腿。

  “我倒是想娶她!可她家里也得愿意啊!”林旭也抓狂了,“她家里非要让她招上门女婿,我要是敢入赘,我爸得打死我!我爷爷得活活气死。”

  他就算有一丝丝的心,也扛不住一家人,他都能想到他妈会如何以死相逼,他哥又会如何愧疚痛哭,他爸会拿多粗的棍子打他

  “我觉得你可能想多了。”谢繁星摸着下巴思索,“那些招赘的话都是外人传的,你不如直接去提亲试试,如果他家真的不答应再说,总好过你自己胡思乱想心里难受。”

  这话倒是很中肯,比沈羡那个狗东西有良心。

  一整天,林旭都在思索,晚上下工,他洗干净脸,换身干净衣服,去找大队长了。

  大队长没想到这个小白脸似的林知青竟然真的有勇气去提亲!

  “大队长,我是下乡的知青,也不知道这边的风俗,但是我想跟张招娣同志结成革命友谊的心是坚定的,所以,想请你帮忙。”

  “你是不是因为村里的传言...”大队长有些犹豫。

  “并不是。”林旭摇摇头,“您放心,这件事并不是我一时冲动,我是经过深刻思考的,如果确定下来,我会发电报请父母过来参加我的婚礼。”

  他话说到这个份上,大队长也只能走一遭,不管成不成,起码这位知青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。

  张大壮懵逼的神情跟大队长如出一辙。

  “什么?”

  大队长清清嗓子,“那位林知青拜托我来提亲,他愿意出一百块钱和一辆自行车当聘礼,你要是愿意,就找个时间让他过来跟你们好好谈谈,要是不愿意,就当我今天没来过。”

  张大壮心里一沉。

  一百块钱和自行车,村里哪家嫁女儿能得这么多聘礼啊!

  就算自行车肯定得给男方陪送回去,十里八乡也没有哪家这么大的手笔。

  更何况对方还是个知青,父母都是城里的工人,长得也俊,不嫌弃他女儿丑,愿意出这么多聘礼,可见是诚心的。

  换做别家女儿,这得是多好的姻缘。

  他看了女儿一眼,一股酸涩涌上眼睛,拉下脸,“不成!我家女儿只招上门女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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