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五〇章 同室操戈(二)_极品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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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组证据是一组收据、发票和购物清单,证明原告当年盖房时购买的原料。”

  柳依依说:“请被告质证。”

  肖军和他的律师仔细查看唐人杰提交的每组证据,我想都是真凭实据,你能说什么?

  他们低声交流一下,被告律师站起来发言:“对原告方提供的证据,我方有三点质证意见:一、经我的当事人确认,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;二、买地的协议上有肖军的签名,因此,地是江安村卖给肖军而非温平;三、那些收据、发票和购物清单合计只有二十一万元多,不足以建八百二十平米的房子。”

  唐人杰听了暗自高兴,没想到他们对那些收据、发票和购物清单予以认可,这是最关键的一点,因为这组证据不具备唯一性,可以是肖家建房也可以说温家建房。至于不及建房的全部费用,理由太好找了,六七年过后,有些已经丢失,能找到这些就不错了。

  被告开始举证,他们提交了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及房子的全部档案。包括当时的允许建房的政策文件,后来的处罚通知书,区政府关于以罚款抵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《会议纪要》。

  唐人杰对这些证据全部予以认可,但他说这些都是特殊历史的产物,并非建房时申请提交,而是后来补办的。正是在补办中,被告有机可趁,才将产权办理到了自己的名下。

  法庭辩论开始。

  唐人杰站起,向法官点点头,然后扫了对方律师一眼,看那家伙倒有些洋洋得意,心想,等会有你好看的,便开始陈述:“受原告温平、肖美丽的委托,阳城正义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他们的代理人,对于本案我们发表如下代理意见,请法庭采纳。我们认为诉争的房屋归原告所有,建房的地为原告购买,建房的施工队是原告所请,建房的建筑材料为原告提供,因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原告的房屋为原始取得,请法庭依法确认。至于被告方说买地的协议上是肖军的签名,而收条上付款人为温平,事实是,我的委托人先付了买地款,而后我之前已经说明,是特殊历史情况下,需要办理房产证,我的委托人请被告肖军与卖地方操办协议手续,而被告趁机把协议签到自己的名下。所以种种证据表明,房屋应为原告所有。法官大人,我的陈述完了,谢谢!”

  被告律师和肖军交谈了几句,站起来急促地说:“我方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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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极品律师》最新章节第一五〇章同室操戈(二),网址:持的土地证、房产证都是被告的名字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不动产以登记为准,因此诉争的房子归被告所有,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”

  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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