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章 失控的混血种_龙族:理综挂科后我被迫屠龙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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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面,龙王诺顿被打得跟孙子一样,从第一局开始路明非犹如战神归来,看到女儿住狗窝,把老唐从头揍到尾。

  尽管老唐已经拿出了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专注度了,但依然只有被碾压的份,路明非打的老唐欲仙欲死,死去活来。

  路明非就像是一位绝顶的钢琴师,双手在键盘上舞动,根本不带废话,直接展开了顶级的飞龙操作,一记记龙散花踢了出来。

  大洋彼岸,老唐看着面前的屏幕,他目光呆滞地打出“GG”,切出了游戏。

  他用颤抖的右手掏出烟盒里最后一根“cAmEL”香烟,又用同样颤抖的左手掏出刚买不久的“Zippo”,连着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着。

  这款打火机,可是美国上流社会才会使用的奢侈品牌,其燃料是某种非常稳定的石油提炼物,而发火机构是古老的燧石轮,也就是火石钢轮结构。

  这种打火机,本来应该很容易就能点燃,可老唐却因为手抖至少划动了四五次钢轮才将它打着。

  他嘴角抽搐,这特么飞龙骑脸怎么输!!

  然而,就在路泽飞津津有味地看老弟打游戏的时候,他的心头猛得一跳,产生了莫名的心悸,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应一般,他望向了一个方向。

  龙族,对于自己的同类,会有吸引和感应。

  正在打魔兽的路明非嘎嘎笑道:“哈哈哈,老唐,你不行啊,哈哈哈,看我的看我的!”

  路泽飞没有去管路明非,而是放下了鼠标,回头望去。

  那是一个男人,正站在吧台那里,身穿一件大衣,带着一副棉手套,以及,一副墨镜。

  这,现在可是六月份,夏,就算晚上暑气退去,但穿一件大衣也太离谱了吧。

  对方的身上有血腥味,不重,但是路泽飞闻出来了。

  主要是对方身上的那种吸引力太明显了,混血种,这个男人是混血种。

  而且,是失控的混血种,是死侍。

  墨镜是为了遮掩黄金瞳,这样就的过去了!

  龙王不能直接赐予人类血统,原着中明确过,能赋予血的恩赐的人,望穿一切历史也只有三个。

  但是,可以通过炼金试剂、古龙血清、爆血等方式提升血统,而龙王,更是可以直接将混血种改造为不死者,也就是死侍,让其作为自己的仆从使用。

  得到这样提升的死侍,拥有强大的生命力,它不会老死,只能被杀死。

  当然,既然都叫死侍了,这种混血种,也会成为龙类最为忠诚的奴仆,绝对无法反抗对方的命令。

  混血种精神堕落,向纯血龙类转化失败的产物。

  死侍血液提取的血清可以制作血统稳定药剂和进化药,骨骼是制作抗言灵武器的上好材料,当然,这些都不是路泽飞现在要考虑的问题。

  草

  这么衰的吗?

  路明非,你大爷的,老子就上个网,怎么还能碰到死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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