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营都笼罩着紧张的气氛。
“要打仗了!”
所有人心中都闪过了这个念头。
所以,他们对于那些暴增的训练量也咬牙坚持了下来。
对老兵耳提面命的保命技巧,认认真真地记下。
多学一分,战场上存活的几率就大了一分。
到月尾的时候,忽然一松。
主将不再要求他们学习各种冲阵配合。
百夫长也不要求他们列队整训。
军中主薄将这个月的俸禄提早发放下来。
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。
简雍已经成为了什长。
而且因为擅长农事,还获得了监察一职。
因此,
他一个月的俸禄就有一万二千钱。
他想要找一些同宿舍的人去饮酒。
但是他们早就回家与家人团聚了。
简雍是涿郡人(后世河北涿州市),与刘备是老乡。
在这徐州根本就没有几个认识的。
“变化还是很大的。”
他站着镜子面前,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。
如今的他,
经过八月的太阳暴晒,皮肤变得黝黑。
长时间的农耕与军事训练,使得他不再瘦弱。
外露的手臂已经长出了肌肉,眼神凌厉,如同一匹恶狼。
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白面书生的模样了!
简雍捏了捏自己的手臂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朋克,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!
当兵三个月,不但没有痩。
而且还因为伙食太好长胖了几斤。
“我一个普通书生,在这里待上几个月。”
“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上,都产生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啊!”
“这样的治军方式,我就算是翻古籍,也找不出第二人来。”
“即便是兵仙韩信,也没有这能力。”
“徐州王果然不凡!”
短短的三个月里面,简雍几乎成为了糜竺的脑残粉了。
简雍又在宿舍待了一会。
就带着俸禄前去军营中的银行了。
“这银行可是个好东西啊。”
“存取方便,即便是我战死了,钱也一样能够寄到老家去。”
简雍说起这银行,那是赞不绝口。
“简宪和,你在这里啊!”
“刚好找你有事。”
简雍刚刚从银行走出来,就碰到了主将高顺。
然后他就被告知,自己升任到了先登军。
“先登军?”
简雍听到这名字,心头一抖。
这古代战役中,攻城最为困难。
先登,
就是攻城中第一个登上城墙的人。
这功劳虽然很大。
可是十分危险!
比先锋军团都还要危险几分!
“主公命我组建先登军。”
庞德简单地解释了一下。
“已经挑选出五千精锐作为先登军了。”
“你就是其中之一。”
“你也不用担心。”
庞德能够看出简雍脸上的紧张。
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:
“主公还命令张辽与高顺组建了虎豹骑,共四千精锐骑兵。”
“还有五六万的步兵压阵。”
“只是去讨伐
请收藏:https://m.biqu4.cc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