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二章:招揽百足(二)求评论求推荐票_洪荒最强部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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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名号永远消失,而是选择将豺狗部落残众纳为我族附庸,并答应其族人,等何时贪狼盟军成为大型联盟时,我就亲自出手,帮助其恢复往日的荣光!”古初说道。

  话音刚落,百足部落的众人呼吸皆是一粗,看向古初的目光微变。

  “这个贪狼族长,确实是好人呐。”

  “是啊,竟然没有吞并,而是选择将其作为附庸,这该放弃多少好处?”

  “有一说一,若是我的话,就直接吞并了,豺狗部落将彻底从雾谷中消失。”

  百足部落的族人,都对古初的大度称赞不已,你一言我一语,不知不觉中,对贪狼族长的感观已然极好。

  由于英雄大会,雾谷中的部落战事实在太常见了,每一秒过去,雾谷中几乎都有无数战事打响与落下。

  光是贪狼部落附近,统共五个部落,在百年内就互相开战了数百次,战争的频率在雾谷乃至北原都极为繁多。

  所以,当听闻贪狼部落打败了豺狗部落,众人只会去好奇贪狼部落是如何做到的,而并不是贪狼部落为什么要开战,因为在雾谷乃至北原,部落之间开战几乎没有理由,或者理由实在太多。

  资源,人口,地盘,英雄大会,秘药,图腾....

  部落战争中,胜者部落将败者部落奴役,吞并,附庸,覆灭等等也很正常。

  吞并和附庸也有很大差别,吞并乃是彻底将敌方部落战士杀尽,普通族人强行充入自家部落,如杀鸡取卵般的增强自家部落底蕴。

  部落被吞并之后,就彻底失去希望,将在雾谷里除名,一生积累成他人嫁衣。

  而附庸关系,就温和许多了。

  往往是因为两个部落之间实力相差不大,一方并不想大费周折开战,于是许出诺言,以种种重利邀请另一方加入自己部落。

  附庸一般是互相敌对的部落之间的权衡之举,附庸某个部落后,就无法参加其盟军,只是与单个部落所绑定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

  而合纵连横则不同,通常是某个部落想要参加英雄大会,便去邀请其他关系不错的部落加入,若是邀请成功,便是合纵连横,成为盟军的一员。若是邀请失败,实力强大的邀请方会选择开战,让对方认清局势,只能加入盟军,或者成为自家附庸。

  让百足族人感到惊讶的地方就在这了。

  像豺狗部落,鹰眼部落这种,都是与贪狼部落长期为敌的,更别说豺狗夜袭被反杀,族中全部战士死尽,再无抵抗之力。

  贪狼部落应该是将其吞并,让豺狗部落从雾谷中除名才对,可贪狼部落却选择将其作为附庸部落。

  这无疑给了豺狗部落,鹰眼部落复兴的希望。

  贪狼部落所行,无疑是胸襟开阔,大义凌然之举。

  再加上,现如今贪狼盟军的军力强大,去参加英雄大会的确够格。

  一时间,百足族人脑中冒出一个想法:“若是我族现在决定加盟,会不会受到贪狼部落的厚待?”

  越来越多的百足族人开始思考这个问题,自家部落弱小,若是能搭上贪狼盟军这条船,不仅能帮扶自家部落一把,还能让许多热血的年轻人去参加那传闻中的英雄大会!

  英雄大会!

  无数的传闻从小听到大,无数的英杰在其中搅动风云。

  那可是每个有野心的年轻人都想去参加的盛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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