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九百三十章 嗜血的地精_施法诸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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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拥而上的蠢货不同,它们的眼睛里闪烁着疯狂而又嗜血的光芒,完全没有一丁点畏惧,迎着铺天盖地的箭雨就冲了上来。

  “端平长矛!”

  “端平长矛!”

  “准备!”

  “刺!”

  “第一排后退!”

  “第二批上前!”

  “刺!”

  ……

  伴随着军官紧张的呼喊,双方终于碰撞到了一起。

  这些只有一米三四的红皮肤小个子,就如同疯了一样,哪怕腹部和胸腔被刺穿,也会顺着矛杆拼命往前挪动,然后用手上锋利的短剑割开人类士兵的脖子痛饮鲜血。

  尽管它们身上仅有一件简陋的皮甲和粗制滥造的木盾,可是却硬生生撕开了联军排列紧密的阵型,甚至冲垮了联军好几个由数百人组成大方阵。

  残忍!

  嗜血!

  疯狂!

  最重要的是不怕死!

  是的!

  拉姆斯将军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地精,好几次揉了揉眼睛,认为自己中了幻术,亦或是最近精神太紧张出现了幻觉。

  要知道地精这种生物,基本上在费伦大陆处于食物链的最低层,性格既胆小又懦弱,连十三四岁稍微经过一点训练的孩子都能轻而易举杀死一两个。

  可现在……

  眼前这些皮肤颜色稍微有点诡异的地精,居然在伤亡超过三四千之后,仍旧没有一丁点退缩的意思,源源不断冲上来,简直比强壮的兽人还要难缠。

  毕竟人类士兵的个子普遍比较高,而且最前排的长矛通常是用来对付骑兵或者体型比较大的怪物,所以小个子的地精反而容易借助自身优势,灵活避开迎面刺过来的长柄武器。

  恐怕整个联军所有的军官都没有想到,区区炮灰一样的地精,居然给自家阵型造成了如此可怕的冲击。

  眼看着最前排的士兵有崩溃的迹象,拉姆斯将军立刻大声命令道:“快!调十队剑盾步兵!我们必须稳住阵型!绝不能让那些该死的小怪物冲进来!”

  “明白!”传令兵赶忙骑着马全速冲刺。

  不过他前脚刚离开不久,后脚陆斯坎军阵后方的大型抛石器便开始发威。

  凭借着巨人那难以想象的怪力,巨大的力臂将一块块包裹着炙火胶的石球抛掷半空,然后径直落到深水城联军的方阵中间,每次都能砸死十几个人,同时石球表面熊熊燃烧的炙火胶,还会点燃地面上的杂草,形成大片的高温火焰和浓烈黑烟。

  作为野路子出身的部落酋长,噶尔并没有受到过正统的军事教育,但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中汲取了足够的经验。

  更重要的是,在敌人赶路和修整的这段时间,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做,而是让手下大量砍伐树木,交给工匠制作抛石器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,但却威力不俗的大杀器。

  至于会不会误伤前线的地精,他才不在乎呢。

  只要能赢得最终的胜利,死点炮灰不是很正常吗?

  反正地精这种小怪物,冰风谷和陆斯坎周边森林要多少有多少,抓一批强迫其喝下恶魔之血,紧跟着再稍微训练一下,马上就会成为合格的底层士兵。

  正是因为有恃无恐,所以噶尔才一点也不着急,看着地精们与敌人近身厮杀,成片成片的倒下。

  他相信,等第一批地精全部死光后,那些可悲的人类会感受到发自内心的颤栗与恐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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