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学会喜欢_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[穿书]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

  还没等他坐稳,路加便夹紧马腹,飞奔出去。

  “殿下等等咳咳。”管家因马蹄掀起的烟尘呛咳不止,连忙吩咐侍卫们“还不快追上去”

  侍卫们纷纷装辔上鞍,刚来得及上马,小王子已经消失在了林荫道的尽头。

  “已经甩远了,殿下,”兰斯回过头,有些艰难道“您可以不必这么”

  路加的马名叫“恶灵”,通体幽黑,前额有一块独特的十字白星。它性情又急又烈,毫不顾忌骑在它身上的人是什么感受,主人不管它,它便撒着欢地狂奔。

  生活在修道院里的兰斯本就没几次骑马的经验,现在碰到这样一匹烈马,又坐在路加身后无处可扶,很多次差点被甩下去。

  “嗯我亲爱的骑士大人,这种事不应该对您轻而易举吗”路加一边打趣他,一边纵马越过一道拱起的树根。

  他是故意的。

  兰斯纵容地叹了口气。

  “那么失礼了,殿下。”他伸手握住了缰绳。

  两个人的手挨在了一起,在这个姿势下,他们的身体贴合得更加紧密,兰斯几乎把路加抱在了怀中。

  为了避免不恭敬和僭越,他努力和小王子保持距离,然而森林里地形崎岖不平,他们总是无法自控地撞在一起。

  那头金灿灿的卷发扫在兰斯颊边,有些痒意,还带着沐浴后玫瑰的芬芳。

  那些玫瑰花瓣是他亲手所栽所以殿下身上的味道,也是因他而起。

  在兰斯察觉到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妥之前,路加勒马停在一片林间空地上。

  一柄细身剑向他掷来,兰斯在空中握住它,看向它的主人。

  “不会引起注意的只有它了,”路加从身侧抽出第二柄细身剑,“希望这种剑在你的所学范围内。”

  细身剑一般为体格瘦小的女性所用,人们因为它的灵巧和秀气称其为“妖精剑”,在修道院的夜间补习课程中,兰斯的骑士老师提起这种剑时,总会带着暧昧和不屑的口吻。

  想必殿下身为男性使用细身剑,心里多半不太情愿。

  “骑士的优秀不在于他使用什么剑,殿下。”兰斯宽抚道,“即便是一根树枝,剑术大师也能用它守卫神的荣光。”

  路加瞟他一眼,神色不愉,嘴角却忍不住翘了翘。

  “你的嘴可越来越会讨人欢心了。”他举剑攻了过去,“那么手里的剑怎么样呢”

  兰斯挡下了一击,剑锋冲击,两个人的距离也急遽压短。

  “用出你的真水平,兰斯。”路加在他极近处低喝,“这是命令。”

  “是,殿下。”

  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声在林间响起,剑刃反射出微光,转瞬间又是一次碰撞。

  兰斯的剑术精密而迅疾,路加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。在细身剑再一次被击飞后,他弯腰想捡剑再战,却有一只手先他一步拿走了剑。

  “您该休息了,殿下。”兰斯收好两柄剑,看了一眼路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iqu4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